案例:
张某某,男,23岁。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在服刑期间,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。从保外就医之当月起,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。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,价值人民币45000元。
[问题]
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?
分析:
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]张某某之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之情况。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,对此情况,应当对新犯之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没有执行之刑罚和后罪所判处之刑罚进行并罚,并决定应当执行之刑罚。即先减后并之方式进行并罚。
张某某,男,23岁。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在服刑期间,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。从保外就医之当月起,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。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,价值人民币45000元。
[问题]
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?
分析:
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]张某某之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之情况。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,对此情况,应当对新犯之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没有执行之刑罚和后罪所判处之刑罚进行并罚,并决定应当执行之刑罚。即先减后并之方式进行并罚。
